為鼓勵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促進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發展,近日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贛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市級補貼資金管理及發放暫行辦法》,對補貼范圍及標準、補貼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等進行了明確
補貼方式和標準為按照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2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施100元/千瓦。
申請補貼資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1、備案或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申請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附注設備名稱及編號等識別信息);
4、充電基礎設施輸出功率技術文件及形象照片。
私人可以建設充電樁。私人只要擁有停車位和物業許可,便可報裝充電樁,個充電樁的投資成本依位置遠近約為5000元至1萬元。
其他非居民客戶(包括高壓客戶)也可在政府機關、公用機構、大型商業區、居民社區等公共區域投資建設充換電設施。
私人要具備停車位和供電條件,供電所都會批準協助建設的。因為建設充電樁是國家鼓勵和扶持項目,為更多電動汽車用戶提供充電服務,是個好事情。
具體在使用時建議與當地充電樁運營商合作,爭取上網服務,爭取更多用戶來使用充電樁,提高使用率。
充電樁作為新能源汽車的重要基礎設施,現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獎補政策,中央統籌規劃+地方獎補跟進。根據各省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的不同給予不同程度的獎補政策,2016-2020年最高獎補資金分別為1.2億、1.4億、1.6以、1.8億、2億元。
日前,財政部下發《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車補貼375.8億元,相比2020年下達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總計的112.5766億元,2021年度補貼預算的增幅高達234%。
根據國家政策,2017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額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財政補貼不得超過中央單車補貼額的50%;而到2020年,個人購純電動車補貼將完全取消。按照這一政策,各城市調整了對新能源整車的補貼額度,與之相對應的是,各大城市開始積極發展充電樁,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力度,各地方政府均出臺了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獎勵政策。
具體來看,全國城市充電樁建設補貼政策大致可分為四類:一是按照投資總額或者投資額進行補貼,即按照投資總額或者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對投資主體進行補貼的一種補貼方式,比如北京、唐山、貴陽、廈門等地;二是按照定額補貼,即對投資建設的充電樁根據種類的不同給予不同額度的直接補貼,比如山西晉城;三是按照功率補貼,即按照所建設充電樁功率大小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補貼額的方式,比如深圳、南京;四是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比如上海模式。
您好,根據國家政策,鄉鎮充電樁建設也可以享受一定的補貼。具體補貼政策會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不同企業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鄉鎮充電樁建設補貼主要來源于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此外,還有可能會有其他形式的獎勵政策,如免稅、優惠貸款等。具體的補貼政策應該向當地政府咨詢或查詢相關政策文件。
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3、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用充換電站,自行協商確定其中1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國家充電樁補貼政策
答案是:申請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的企業,應當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發展改革(發展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每個企業每年度原則上申請一次。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報告;
2.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報告;
4.由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具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行業技術規范檢測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充電設施建設標準檢測報告;
5.當批次充電站(樁)客戶受電工程竣工檢驗意見書;
6.當批次充電站(樁)消防手續辦理證明文件;
7.具備國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當批次充電站(樁)《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
8.充電站(樁)年綜合能源消耗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耗量500萬千瓦時以上的,需提供市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書;
9.申請補貼信息真實性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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