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設計應遵守下列原則:
1)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布置不應妨礙車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2)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應結合停車位合理布局,便于車輛充電;
3)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與電動汽車停車位、建(構)筑物的最小間距應滿足安裝、電氣安全、操作及檢修的要求;
4)采用壁掛式安裝的充電設備中心線距地面宜為1.5m;
5)戶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采用落地式安裝方式時,充電設備基礎應高出充電場地地坪0.2m及以上,底座基礎宜大于充電設施長寬外廓尺寸0.2m;底座基礎宜選用混凝土基礎并預留好配電管線;
6)立體停車車位考慮充電設施時,需要結合條件做具體深化設計,宜采用隨纜型汽車充電樁設施;
7)充電接口設置遵循因地制宜和節省空間原則;
8)交流充電樁宜設置在停車位安裝停車擋方向的后方兩側車位交點位置;直流充電樁建議采用一樁多充式,宜設置在立柱后方空閑位置;充電樁設置在車位正后方應滿足GB/T51313-2018中“4.0.2.4充電設備與充電車位、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應滿足安全、操作及檢修的要求;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車位邊緣的凈距不宜小于0.4m”的要求;
在充電樁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來進行設計,如電氣設計安全、外殼防護等級、電磁兼容、充電連接裝置等方面,確保充電樁設計符合國家行業各方面的標準,保證充電樁設計開發的效率和質量,必須做到便于生產,能夠實現大批量生產。
根據最新的《住宅小區專用汽車充電設施辦法》,小區安裝充電樁應符合以下規定:
1.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當設立充電建設管理委員會,負責充電設施的建設、管理、運營等工作。
2.充電設施的建設應當遵循“普及性、安全性、可持續性”的原則,并符合相關技術、環保、安全標準。
3.充電設施應當安裝在小區配套用房內或者公共停車場等相關場所,并設置充電車位。
4.充電設施的管理應當依據合同或者協議,明確管理的責任、義務及收益分配等內容。
5.充電設施應當確保開放、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得限制業主使用、明示或暗示限制業主選擇充電服務供應商。
6.充電設施的維護和更新應當及時、有效地進行,保證業主使用的權益。
7.充電設施應當有專人維護,確保設施運轉安全。
8.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充電設施,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相關責任方要及時進行整改維修。
總之,小區安裝充電樁應當遵守規范,符合相關標準,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和使用需求。
1、充電站的總體規劃應與當地區域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相協調,并應符合環境保護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2、充電站的規劃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電、交通、消防、給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設施,并對站區、電源進出線走廊、給排水及防洪設施、進出站道路進行合理布局、統籌安排;
3、城區內的充電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選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4、充電站與黨政機關辦公樓、中小學校、幼兒園、醫院、大型圖書館、文物古跡、博物館、大型體育館、影劇院等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應具有合理的安全距離;
5、充電站不應靠近有潛在危險的地方,當與有爆炸或火災危險的建筑毗連時,應符合GB50058的有關規定;
6、充電站不宜設在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污染源盛行風向的下風側;
7、充電站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高溫的場所;
8、充電站不應設在地勢低洼和可能積水的場所;
9、充電區域應具備一定的通風條件;
10、某些可能發生嚴重潮濕天氣的區域,應具有對空氣濕度監測和處理的設備和手段。
71個
為進一步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西寧市計劃2年內對西寧市區內71個大中型停車場進行規劃建設,其中城東區17個、城西區23個、城中區11個、城北區10個、湟中區10個,項目建成后將實現對7765個市內停車泊位的充電需求全覆蓋,2022年7月《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獲得批復。同時在新建、改擴建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時,嚴格執行《西寧市進一步加快純電動車推廣應用支持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措施》文件要求,全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純電動車充電車位按照不低于50%比例配建要求;老舊住宅小區實施停車位改造,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停車位占比不低于30%比例配建要求。
充電樁的選址定點應結合加油站實際情況或者防火要求,以網點總體布局規劃為宏觀控制依據,經過對布局網點及其周圍地區規劃選址方案的比較,確定充電樁設置。
充電樁的設置應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輸配電網現狀。電動汽車充電樁運營時需要高功率的電力供應支撐,在進行充電站布局規劃時,應與電力供應部門協調,將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電網規劃中。
特斯拉計劃進行第二波充電樁建設,主要還是保證自己的用戶利益,在這批用戶的小區停車場安裝家用充電樁。因國家對新能源車持支持政策,電動汽車使用難問題將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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