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去年和今年的電費收費標準如下:一、居民用電電費階梯價格
吉安市居民生活用電:
年用電量0-2160度:1千伏以下0.60元;
年用電量2161度-4200度部分:0.65元;
年用電量超過4200度部分:0.90元;
居民合表用戶:1千伏-110千伏0.62元;
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
1千伏以下0.6311元,1-10千伏0.6161元,35-110千伏0.6011元;
三、農業生產用電
1千伏-110千伏一下0.6534元;
四、大工業用電
1-10千伏0.6139元,35-110千伏以下0.6043元,110千伏0.5893元,220千伏以上0.5739;
基本電價:
1.最大需量:39元/千瓦·月
2.變壓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
因此江西省吉安市目前未采用峰谷電措施
目前吉安在居民生活方面還沒有實行峰谷電。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是目前在城市居民當中開展試點的一種新電價類別。它是將一天24小時劃分成兩個時間段,把8:00—22:00共14小時稱為峰段,執行峰電價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個小時稱為谷段,執行谷電價為0.288元/kwh。由于峰谷電的實施對電力計量設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傳統電表顯然不能適應,其一次性投入較大,目前吉安的實施條件還不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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